《勋章和公正》-沃.刘易斯
主说:“凡用为大,必做用人,凡用为首,皆作仆人。最为尊贵,皆为敬畏。”
无耻的事情正在发生,王国的荣誉已经岌岌可危。这个威胁不是来自别人,正是来自王国内部的几个事务官。
勋章代表了什么,勋章代表了荣誉,是王国对一个战士的最高认可。
只有最具奉献精神,最有头脑,最勇敢,最无畏的战士才能获此殊荣。
可事务官们不这么认为,他们躲在城里面安心享用一切,根本就没亲历战场,只通过直言片语的报告来了解战争。
更可笑的是,到了授勋的时候,他们以个人感觉和喜好为主,黄铜、白银勋章赐给了那些身体上受到严重损伤的骑士。
这样公平吗?不,每个骑士都可以获得勋章,只需要跑到战场上往自己的身上扎几个洞,砍下自己的一条手臂就可以做到。
但是那些真正勇敢的,真正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却被完全忽略了。比如说第一个冲入城门的部队就被忘得一干二净。
勋章没有奖赏给最勇敢的人,勋章不尊敬英雄,而尊敬牺牲,只需要敌人造成了足够多的伤害就可以获得。
这是王国最黑暗的时刻,“流血”成为了获得勋章的必要条件。
记住吧,士兵们,即使你攻占了一座城堡,活捉了叛军的首领,
也千万不要完好无损的回来,因为没有人会在乎一个四肢完好的士兵做出来多么伟大的事情。
他们甚至不会在乎你的脑震荡,鼓膜穿孔和精神失常,即使你是一位自愿前往战场的多血质男爵,因为你表面看起来和正常人一个样。
这些无耻的事务官正在滥用国王赐予他们的权力,他们错把同情当高贵,用同情来奖励战场上的“失败者”。
原谅我的用词,可能会冒犯一部分骑士,我并非要剥夺对你们付出的肯定,而是我认为这个肯定的范围不能被几个鼠目寸光的事务官所限定。
更关键的是,在战场上同情一无是处,战场上缺乏的是谋略,勇敢,意志,和坚决的执行力。
如果这些品质不能得到奖励的话,那我们王国还有何荣誉可言?这不值得我们好好思考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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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律法和德性》-沃.刘易斯
主说:“行公义,知德性。人有四质,各安天命。”
主说:“公义也,给予罪人命之应得。”
众所周知,圣训是这个世界的最高准则。
它是不容玷污,不容诋毁,不容质疑,不容篡改的存在。
因为它即是统御主的神意,世人依靠圣训才得以自渡,否则会在世间不断轮回,作人,或是作为鸟兽虫鱼,受尽三苦,永远也不能抵达极乐之地布达伽。
理想中律法就是为了公义而存在的,公义的世界会努力推进人的德性,无论是多血质,黏液质,黄胆质,还是黑胆质,所有人都会安于天命。
可现在,可耻的事情发生了。有人玷污了我们的律法,他们曲解了统御主的神意,明明是律法推动德性,但他们却用德性去对律法指手画脚。
律法没有规定一个子爵不能去下流的酒馆,但一旦一个子爵去了,他就会受到所有人的鄙夷。
而当他喝醉后被小人所骗,签下了高利贷,试图在教廷上据理力争的时候,事务官们居然以德性作为判断的依据,最后判断他理应偿还欠款。
这简直就是大错特错。因为只有神意才是准则,公义应该永远放在德性前面,律法理应是独立的存在。
如果把对德性的判断加入律法,那谁拥有对德性的解读权,谁就拥有了律法,这对主简直是一种忤逆。
这不是我一个小小子爵的事情,一旦你们以德性作为判罚的依据,律法本身就失去了它的严肃性。
如果你们认为律法不能很好的推动德性了,那么它就应该得到修改,而不是单独对某一个人进行变通。
律法对每个人都是一视同仁,而不应该有任何特殊性,否则如何彰显公义?
所以,我认为,酒醉后签订的高利贷不能算数,当然,酒醉这种情况属于律法的盲区。
但既然是盲区,那就说明有商讨的空间,不能简单的一概而论。
更不能把德性考虑在内了。这个问题值得我们好好思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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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忠诚和公义》-沃.刘易斯
主说:“忠道,不因人怨而违。背亲者,皆背义。”
我听到几则不好的传闻,拜几位事务官所赐,忠诚和公义在凯岩城已经岌岌可危。
一个酒贩子因为私卖劣酒被抓,他的儿子被传唤到了教廷,事务官把他关在禁闭室足足三天,逼迫他交代。
最后他们得偿所愿,他的儿子把所有的交易都说得一清二楚,不过是几箱劣酒罢了。
当然,事务官当然可以辩解,律法中对何谓私自贩酒有着详细的界定。
劣酒有致人疯癫的危险,一些人喝了劣酒会倒地抽搐甚至死亡,他们这样做是为了公义。
但我曾经在这个贩子家买过,他家的劣酒比酒馆里的要好很多,那些黑心的酒馆一看你喝醉了就只会往酒里兑水。
当然,重点不在于酒,而在于忠诚,在我看来,事务官的做法是在惩罚忠诚,奖励背叛,假借公义之名。
他们如果能一直保持这种奖罚分明的态度我也不会说什么。可事实并不是这样,甚至在某些情况这种奖惩是倒过来的。
我知道有一位大人,名号就不说了,他的兄弟是凯岩城臭名昭著的交易贩子,整日做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。
他利用自己的姓氏骗了不少自由民的钱,然后人间蒸发,现在仍然逍遥法外。
当事务官去询问这位大人的时候,得到了理所当然的回复:“我对哥哥有一种诚实的忠诚,我关心他,我没有义务帮助任何人去抓他。”
每个人都知道这位大人知道他兄弟的下落,有人看到他兄弟躲在马车里在夜晚出入府邸,搞不好他们还是一伙的。
可事务官没有继续追究,还恬不知耻的把这件事登上了报。
在他们的描述里,大人的行为被视为一种被圣训认可的忠诚,在面对压力时,他没有选择背叛,这被视为一种朴素的高贵。
没错,这个时候他们又开始奖励忠诚了,这个时候他们把公义忘得一干二净。
这些事务官对圣训没有任何敬畏,他们把它当成灵活变通的玩具。
长此以往,这将置忠诚于何地?这将置公义于何地?这不值得我们好好思考吗?